山東商報·山海新聞了解到,近日,山東高唐熱電有限公司被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,案號(2025)魯0211執5174號,執行標的10.76萬元。這是該公司今年以來第五次出現在法院執行名單中。
公開信息顯示,僅2025年2月至4月期間,該公司已累計五次被不同法院強制執行。此前四次分別為:2025年4月1日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執行標的3019.71萬元,3月21日高唐縣人民法院執行標的7213.84萬元,2月18日高唐縣人民法院執行標的715萬元,以及2月17日高唐縣人民法院執行標的2085萬元。據統計,五次執行標的合計約1.3億元。值得關注的是,高唐縣人民法院連續三次對其采取強制執行措施,涉及金額占比超總執行標的的75%。
公開資料顯示,山東高唐熱電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,注冊資本1342萬元,法定代表人為張洪嶺,注冊地位于聊城市高唐縣官道北路9號。作為高唐縣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全資控股的國有企業,該公司主營業務涵蓋發電、供暖、自來水供應等公共服務領域,同時涉足五金零售、煤炭銷售等多元化經營,目前對外投資兩家公司并設立三家分支機構。